刘德华
来源:互联网

刘德华,曾任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

2016年12月,刘德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人物经历

曾任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南空管局财务处处长、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南空管局财务部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财务部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15年7月,媒体报道称,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空管局”)局长助理刘德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7月13日,民航局已在内部通报此事,但官方尚未对外公布该消息。2015年8月18日,刘德华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

一审宣判

2016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德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刘德华利用其担任民航局中南空管局财务处处长的便利条件,接受与原上海航空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吴某(另案处理)请托,通过民航中南管理局主管航线经营许可审批的原副局长秦某,帮助上海航空公司违规获批广州-桂林往返、广州-张家界市(000430,股吧)往返的临时航班,为此收受吴某给予的“奖励机票”共计197.1万元。

2010年2月,刘德华利用其担任民航局中南空管局财务部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民生银行(600016,股吧)交通金融事业部广州分部执行总监李某的请托,将民航局中南空管局的单位基本账户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为此于2010年2月至2013年间收受李某给予的84万元。

2013年11月,刘德华利用其担任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助理的便利条件,接受姜某的请托,通过向分管人力资源的民航局华北空管局局长助理张某打招呼,为姜某的外甥叶某入职民航局华北空管局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姜某给予的20万元。

2014年12月,刘德华任职民航局空管局局长助理期间,接受李某明的请托,通过向分管财务工作的民航局华东空管局局长助理文某打招呼,为李某明的继女吴某入职民航局华东空管局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李某给予的5万美元。

2009年至2015年,刘德华先后利用其担任民航局中南空管局财务处处长、民航局中南空管局财务部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财务部部长、民航局空管局局长助理的职务便利,为某会计师事务所承揽项目提供帮助,为此于2015年1月9日收受该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潘某给予的52万元。

2015年8月18日,刘德华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涉案款项人民币353.1万元、5万美元予以扣押、冻结。

在庭审中,刘德华表示认罪。法院认为,刘德华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但尚不构成重大立功;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德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在案扣押350余万元、冻结的美元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 >

民航空管局刘德华受贿获刑4年 运作单位账户开设于民生银行.中国经济网.2026-03-15

民航局空管局局长助理刘德华被查 巡视组月初进驻.搜狐财经.202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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